昨问今答
上夜班途中在单位附近被抢公司应负责任? 嘉善陈女士来电: 我在上夜班途中在距单位附近(约200米内)被抢劫,并受轻伤,损失了一定财物。公司是否应负一定责任?具体哪些责任?我是否能向公司索赔? 本报作答: 属于刑事案件,公司没有责任,除非你有证据证明是公司有过错。
职工对企业遣散补偿办法有异议该咋办? 温州蒋先生来电: 如果厂长(法定代表人)虚报亏损,并转移资产准备另外开厂,职工对遣散补偿办法有异议,应该如何处理?补偿办法应该由谁决定?如果需要审计应该由谁来聘请? 本报作答: 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违法,可以举报,对补偿办法有异议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。
证人不愿出庭作证偷录录音能否作为证据使用? 湖州徐女士来电: 在民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中,原告在与证人谈话中,证人道出被告对隐瞒事实。原告将此谈话内容私自录音,事后证人对该谈话内容不予否认,但又不愿出庭作证。法院可否将此原告私自录音材料作为定案判决的根据?这样的做法固然违背证人的意愿,但是否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? 本报作答:录音可以作为证据,与其他证据一起作为定案的依据,这样做并没有侵权。
儿子房产证上可以加上我的名字吗? 舟山赵女士来电: 我现在居住的房子是儿子单位分的,户口簿上就我们二人。不久前儿子用我的工龄把房子买下来,但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。请问,我对这房子是否拥有产权。我能否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。 本报作答: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,你应要求加上名字。 本栏目内容仅供参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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